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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假期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2024-02-06 13:00:44

尊敬的客户:
   2024年春节假期即将临近,本次假日休市时间为:2024年2月9日(2月8日夜盘交易暂停)至2024年2月17日。依据国内五家期货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司将于2024年2月6日结算时起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假日期间我司对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假日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交易所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
GFEX 工业硅 si 15%
GFEX 碳酸锂 LC 20%
CZCE 鲜苹果 AP 17%
CZCE 一号棉花 CF 14%
CZCE 红枣 CJ 19%
CZCE 棉纱 CY 14%
CZCE 玻璃 FG 16%
CZCE 粳稻谷 JR 19%
CZCE 晚籼稻 LR 19%
CZCE 甲醇 MA 14%
CZCE 菜籽油 OI 14%
CZCE 短纤 PF 14%
CZCE 花生仁 PK 12%
CZCE 普通小麦 PM 19%
CZCE 早籼稻 RI 19%
CZCE 菜籽粕 RM 14%
CZCE 油菜籽 RS 24%
CZCE 纯碱 SA 16%
CZCE 硅铁 SF 16%
CZCE 锰硅 SM 16%
CZCE 白砂糖 SR 14%
CZCE 精对苯二甲酸 TA 14%
CZCE 尿素 UR 15%
CZCE 优质强筋小麦 WH 19%
CZCE 动力煤 ZC 54%
CZCE 对二甲苯 PX 16%
CZCE 烧碱 SH 16%
DCE 黄大豆1号 a 14%
DCE 黄大豆2号 b 14%
DCE 细木工板 bb 44%
DCE 黄玉米 c 13%
DCE 玉米淀粉 cs 12%
DCE 苯乙烯 eb 15%
DCE 乙二醇 eg 15%
DCE 纤维板 fb 14%
DCE 铁矿石 i 21%
DCE 冶金焦炭 j 24%
DCE 鲜鸡蛋 jd 14%
DCE 焦煤 jm 24%
DCE 聚乙烯 l 14%
DCE 生猪 lh 14%
DCE 豆粕 m 14%
DCE 棕榈油 p 15%
DCE 液化石油气 pg 15%
DCE 聚丙烯 pp 14%
DCE 粳米 rr 12%
DCE 聚氯乙烯 v 14%
DCE 豆油 y 14%
INE 国际铜 bc 14%
INE 低硫燃料油 lu 17%
INE 20号胶 nr 15%
INE 原油 sc 17%
INE 集运指数(欧线) EC 37%
SHFE 白银 ag 15%
SHFE al 14%
SHFE 黄金 au 14%
SHFE 石油沥青 bu 17%
SHFE cu 14%
SHFE 燃料油 fu 17%
SHFE 热轧卷板 hc 13%
SHFE ni 19%
SHFE pb 14%
SHFE 螺纹钢 rb 13%
SHFE 天然橡胶 ru 15%
SHFE sn 19%
SHFE 漂针浆 sp 15%
SHFE 不锈钢 ss 13%
SHFE 线材 wr 15%
SHFE zn 14%
SHFE 氧化铝 AO 16%
SHFE 合成橡胶 BR 18%
《特别说明》:
1.如果2024年02月19日各合约恢复交易后未出现涨跌单边市,我司将依据市场情况,自当日结算时起各相关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调回至本公司原定收取标准(以交易所当日保证金调整参数为基准)。
2.对于临近交割月份合约以及某合约原保证金收取标准与本通知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3.中金所各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维持本公司原定收取标准(以交易所当日保证金参数为基准)。
4.各交易所关于2024年度春节长假期间调整各品种交易所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示于交易所网站。

二、长假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1.上海期货交易所各交易品种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铜、铝、锌、铅、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白银、线材、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氧化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 大连商品交易所各交易品种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豆粕、豆油、生猪、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鸡蛋、粳米、铁矿石、焦炭、焦煤、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生猪、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各交易品种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4年2月7日结算时起,白糖、棉花、棉纱、菜粕、菜油、PTA、短纤和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9%;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9%。
   2024年2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粕、菜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6%;硅铁、锰硅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各交易品种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5%。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5. 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涨跌幅度调整情况: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投资者加强春节假期期间期货交易的资金管理,谨慎操作,理性投资,加强风险防范!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4-02-05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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