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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春寄语2017-01-24 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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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奋已教千户乐,鸡鸣又报万家春。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历程承载新的梦想,值此新春来临之际,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情,向股东朋友和客户朋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2016年,证券期货行业经历了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国家在预期经济数据不佳的情况下继续出台多项刺激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促进产能去化。华鑫期货始终坚持“以传统经纪业务为主体,以资管业务和IB业务为二翼,夯实内部管理,精练核心团队,合理控制成本,加快实现转型,打造可持续发展新的核心竞争力”的经营发展指导思想,在行业景气不佳的情况下,依靠有效的成本控制、稳定的经营以及迅速壮大的创新业务,较好地实现了全年经营目标。在2016年,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共计发行产品数量32只,预算完成率超200%。在和讯网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期货分论坛暨第14届财经风云榜期货行业颁奖典礼上荣获“年度金口碑期货公司”称号。在期货日报社和证券时报社联合主办的第十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暨第三届全球衍生品实盘交易大赛上,获得优秀交易服务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饱含着广大员工的努力和智慧,也注满了各位股东和所有客户朋友的信任和关心,正是因为有了这份支持,才能让我们顶住困难,在逆境中成长!对此,我再次代表华鑫期货全体员工向各位股东和客户朋友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2017年,正是我们扬帆远航、谱写华章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满怀信心,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因为有梦想,我们披星戴月,只争朝夕;因为有承诺,我们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恭祝您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阖家幸福!平安健康!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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