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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期货2011宏观投资策略宣讲会圆满成功(松江站)2011-10-19 15:11:00

     2011年9月24日,我司与华鑫证券松江营业部联合举办了一场丰富多彩的“华鑫期货2011宏观投资策略宣讲会”。首先,华鑫证券松江营业部总经理蒋建刚先生向本届报告会致辞,并强调此次宣讲会旨在通过华鑫证券和华鑫期货的紧密合作,为广大证券投资者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并提供对冲证券投资风险的投资渠道。其次,中国金融交易所徐晶博士以 “弘扬套保文化,服务现货投资者”为题,阐述了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最后,华鑫证券首席分析师陆水旗先生就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和热点问题进行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深入分析。
    此次宣讲会约有近100名来自证券松江营业部和周边地区的投资者踊跃参加,会后许多热情的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主动向专家咨询和探讨,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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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松江营业部总经理蒋建刚先生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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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交易所徐晶博士阐述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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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首席分析师陆水旗先生讲解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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