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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014-06-23 09:32:16

     1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 “上海金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为“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军董事长
    1月,公司新网站上线
    1月,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亿元
    1月,公司内部OA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了自动化、无纸化的办公
    3月,公司易盛交易系统上线
    3月,公司开通股指仿真交易系统
    3月,公司开通农行银期转账业务
    5月,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5月,公司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号:266)
    7月,公司开通建行银期转账业务
    8月,公司全体员工向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灾区献爱心活动,捐款10000元
    9月,中国银行银期转账平台上线。公司已经全部开通交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五大银行的全国银期转帐系统
    11月,经上海证监局核准,公司住所由“申鑫大厦28楼”变更至“申鑫大厦28楼及2702、2703、2705、2706室”
    11月,公司党支部正式成立
    12月,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正式开业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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