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序号 | 姓名 | 从业资格号 |
1 | 王妍 | F0260262 |
2 | 何文怡 | F0271656 |
3 | 潘晓斌 | F0203004 |
4 | 周继梁 | F0265134 |
5 | 章航舸 | F0250430 |
6 | 谢青 | F03120435 |
7 | 吴群芬 | F3040791 |
8 | 李守军 | F3031271 |
9 | 朱坚 | F3019243 |
10 | 顾思凡 | F03120434 |
11 | 陈长征(代履职) | F0289086 |
12 | 林胜珊 | F03120592 |
13 | 林冬 | F03129157 |
14 | 方杰 | F0263745 |
15 | 董国军 | F03133094 |
16 | 李会 | F03135890 |
17 | 罗晖 | F03138060 |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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