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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2020年度国庆中秋假期中金所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09-29 14:54:23

尊敬的客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中金所发 〔2020〕15号文,对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休市安排: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月1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
二、对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自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4%和0.6%。
    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3%不变;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中金所通知,我司将在交易所公布的保证金标准基础上维持客户原上浮比例。请各位客户注意长假市场风险,加强资金管理。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0.09.28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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