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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华鑫期货支部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读书会2024-10-10 10:49:07

   10月9日,期货支部书记王海洋主持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读书会,会议总结了我支部近期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的情况:通过网站、视频等途径组织全体员工自学、自测;专题学习会宣贯全会精神; 读书会活动。我支部从心得体会的篇幅内容、组织结构、对全会精神的领会情况和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选,采取不记名方式,评选出了6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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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六名优秀获奖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工作从公司合规、业务、技术、管理等条线分享交流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在书记的带领下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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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书记王海洋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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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4.10.09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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