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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沪滇协作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会顺利召开2024-08-19 09:25:17

  为积极响应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仪电集团关于“百企帮百村”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沪滇协作,促进云南省楚雄州相关结对村的可持续发展,8月13日,在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仪电集团下属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了乡村振兴工作交流洽谈。自2018年以来,三家公司在仪电集团的统筹安排下,开展了“百企帮百村”村企结对帮扶工作至今,三方回顾了近年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了工作中的经验成效及不足之处,并分别介绍了对口地区镇、村的经济、产业、环境、民生、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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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围绕三地的实际情况,探讨了下一阶段的乡村振兴工作的计划及落实举措:拟定每年度召开沪滇协作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会,旨在及时学习国家有关乡村振兴文件精神,共同回顾总结前阶段帮扶工作成效,分享支持结对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法和经验,深入探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面临的困难与应对策略;定期与返沪述职的嘉定区援滇干部召开交流座谈会,了解乡村振兴的新政策、武定县的新举措、结对村工作的新动向以及其他结对帮扶企业的好思路、好办法,共同探讨当年结对帮扶的工作方向;每年赴云南结对村开展实地调研、交流工作,加强与县镇两级政府的沟通联系,掌握乡村振兴的大政方针以及上级政府确立的结对村发展定位;现场了解结对村的发展状况、帮扶项目进展和遇到的主要困难;了解镇村干部的变化情况,为“带人”“转观念”开展结对村干部来沪培训做好准备工作;不定期为结对村干部提供来沪培训、学习交流机会,切实履行和承担上海企业援滇责任, “凝心聚力”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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