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投诉热线: 400-186-8822

公司动态

华鑫期货成功举办“金融衍生品投资高端研讨会(西安站)”2023-06-20 10:40:15

   2023年6月17日下午,由华鑫期货主办,华鑫证券协办的“2023年金融衍生品高端论坛”在西安志诚丽柏酒店成功举办。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海忠,华鑫证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邱毅华,上海衍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衍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避险网)董事长刘文财博士,七禾网创始人沈良,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财联社新媒体券商总经理马思南,出席本次论坛、发表演讲,分享了精彩独到的观点。
   研讨会开始前,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海忠、华鑫证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邱毅华分别为本次论坛致辞。
   朱总着重介绍了公司作为金融衍生品行业中的一员,随着近年来金融衍生品在整个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去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未来期货市场的发展或许不再是曾经金融市场中所谓的小众市场,而是作为金融风险市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必须砥砺前行,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客户在金融市场投资过程中保驾护航。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海忠
    邱总着重介绍了华鑫证券西安分公司及各家营业部在西安的长期耕耘,一直以来致力于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不懈努力,并用“四个坚持”,概括总结了华鑫证券的服务理念:坚持全域发展、坚持“长期主义”发展、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核心战略、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华鑫证券会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客户在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需求。
华鑫证券西安分公司总经理 邱毅华
   七禾网创始人沈良,作为第一位演讲嘉宾,围绕当前国内外宏观形势展开,对于当今世界总结为四大宏观:1、中美博弈 2、美俄对抗 3、新能源,新基建 4、数字化,智能化。并且对于目前宏观局面以及市场比较热点关注的问题例如:我国未来面临的人口问题、房地产问题、就业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议,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启发。
七禾网创始人 沈良
   上海衍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衍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避险网)董事长刘文财博士,同时也是沪深300股指期货产品主要设计者之一。刘博士首先借用投资大师芒格的观点“每个时代都会出现这个时代伟大的公司,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是这些伟大的公司的消亡,一个商业世界和自然界几乎是一样的,很多动物、很多物种都会消亡,它们都在遵循着自然界的规律。”告诉投资者即使再伟大的公司也会有被淘汰的可能;其次分析了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从当年自己设计产品开始至今,其实其中300只成分股已经更新替换了一大半了,因此也再次证明了时代的更新造就新的伟大的企业,而曾经伟大的公司未必一直存在。最后刘博士给广大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中的启发,例如重点关注股指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的贴水情况,若出现明显的贴水,那可能是有投资的机会的。
上海衍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衍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避险网)董事长 刘文财博士
   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财联社新媒体券商总经理马思南作为目前国内著名财经类媒体平台嘉宾演讲,为广大投资者解读目前市场上热点关注的“中特估”企业,马总重点提出所谓中特估,其中他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其中的“特”字,所谓“特”关键就是中国市场上最具备中国特色的企业,这些企业是近两年的核心主题,其具备价值发现和技术壁垒。最后,马总用一张产业生命周期框架图给广大投资者展示了龙头企业的成长曲线,必须经历成长期、洗牌期、出清期,龙头进阶。经历过这些周期后,能够成熟稳态下来的企业,才能够成为行业标杆,龙头企业。
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财联社新媒体券商总经理  马思南
 
   本次华鑫期货金融衍生品论坛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约140余位专业投资者到场参加了活动。嘉宾与投资者现场交流氛围十分热烈,活动取得了超预期的效果。华鑫期货与华鑫证券致力于为持续做好高净值客户服务工作,引导高净值客户加深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理解,合理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为客户在金融市场投资过程中保驾护航,未来公司将继续着力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培育工作贡献力量!

 
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嘉宾观点不代表本公司观点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记住我的选择,不再显示

走进华鑫

行业资讯

研究中心

客服中心

投资者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