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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树立信心 依托集团 抢抓机遇 实现目标——仪电集团总裁王2012-02-09 14:23:00

    2012年2月8日下午,集团总裁王强在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姜树勤、战略发展总经理邬树伟、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陈晓峰等陪同下,来公司进行工作调研。华鑫证券总裁、公司董事洪家新、华鑫证券办公室主任茹芸蔚、公司总经理室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调研,并进行了工作汇报。
    在调研中,王强总裁详细了解了全国期货行业现状和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着重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李俊对公司重点期货业务发展构想、国际合作业务开展思路、薪酬激励机制改革等方面工作的汇报。
    王强总裁对公司自增资重组以来在经营规模、行业影响力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指出,公司在下一步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树立信心,创新思路,目标明确,进一步加快融入集团发展的大格局,通过资源共享、业务聚焦、搞活机制等举措,努力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和优势,不断提升行业地位,为集团发展做出贡献。同时,王强总裁也表示,为了更好地助力华鑫发展,集团今后也将为华鑫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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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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