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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华鑫期货年会主题词征集活动圆满结束2011-12-30 14:01:00

 为了迎接2012华鑫期货年会,公司于2011年11月三十日开展年会主题词征集活动中,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行政办公室共收到主题词应征作品62条。根据征集评选办法,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对主题词进行了投票评选选出十条。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以“掇菁撷华,毕力同鑫,登高思远,共创2012”作为本次年会的主题词,另外产生入围作品5件,现将获奖者名单公布如下:

 
一、主题词入围作品
1、掇菁撷华 ,毕力同鑫 ,登高思远 ,共创2012
          ——行政办公室 杨励薇      (11票)
2、同鑫(心)同行 共赢(迎)2012 
          ——研发部 崇盛棠          (10票)
3、辞辛卯玉兔开“华”年,迎壬辰金龙创“鑫”盛。
          ——投资管理部 陈艳芳      (10票)
4、借东风积蓄华势,乘祥龙再创鑫绩
          ——浦东营业部 陈丽文       (9票)
5、踵事增华 鑫益求新
         ——客户服务部 潘晓斌       (8票)
6、“华”彩乐章,“鑫”福家园    
         ——风控部 朱德伟           (8票)
 
    通过此次年会主题词征集活动,提高了公司企业文化,员工的工作热情也得到了提升,为成功举办此次年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恭祝华鑫期货2012年会圆满成功!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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