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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热烈祝贺股东华鑫证券十周年庆典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011-03-28 14:11:00

    2011年3月26日下午,股东华鑫证券十周年庆典活动在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隆重举行。上海仪电控股集团蒋耀董事长、王强总裁、华鑫证券王文学董事长、洪家新总裁及华鑫期货李军董事长、李俊总经理等多位领导和来宾共计800余人出席了本次庆典活动,共同见证了这意义非凡的时刻。
   庆典仪式上,华鑫证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向莅临领导、来宾及全体员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祝福。公司总经理李俊先生应邀作贺词,李俊总经理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股东华鑫证券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表示华鑫期货必将以华鑫证券十周年庆典为契机,为打造仪电集团旗下华鑫金融板块这个大品牌继续奉献我们这支年轻团队的青春激情!
  “十周年庆典大型文艺汇演”将整个庆典氛围推向了高潮。本次大型汇演融民乐、歌曲、舞蹈、秧歌等特色表演节目,公司选送的《青春歌舞大联唱》受到了到场来宾以及相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相信未来的十年,华鑫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创造更大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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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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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庆典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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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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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李俊总经理致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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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民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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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今天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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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送《青春歌舞大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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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员工现场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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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相亲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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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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