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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连续交易系列培训-绿地北外滩中心专场2013-12-11 14:58:00

    2013年11月30日下午,“三中全会后的金融市场新机遇、新视野暨贵金属连续交易投资讲座”在上海绿地北外滩中心顺利召开。
本次活动得到了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大力支持,由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主办,共吸引了众多对贵金属投资颇感兴趣的精英人士前来参会。本次活动致力于为广大业内人士搭建一个高端、专业的沟通平台,探讨贵金属行业的发展走向、分享专家的行业经验、寻找企业之间合作的契机,此前已于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一期,本期活动依然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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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正式开始,首先,李丰先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结构,侧重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几个方面进行了简单分析。其中,《决定》所公布的所有内容中,经济是重点,李丰先生从宏观角度为大家详尽解读了对未来国内外货币政策的影响,进而通过货币政策对贵金属的走势有哪些影响进行了分析,使得大家对未来市场发展脉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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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贵金属高级分析师陈丽文女士向会议作了题为《贵金属投资风险管理策略分析》的主题演讲。陈丽文女士从实战的角度结合贵金属价格运行的特点、波动规律以及影响贵金属走势的宏观因素,详细介绍了贵金属的各种投资方式,并且对贵金属产业链相关企业参与期货投资的模式也有解读,陈丽文女士特别指出,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控制尤为重要,参会听众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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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会议进行到了问答交流环节,参会代表们积极踊跃参与互动,与演讲嘉宾就贵金属市场时下热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合格投资者鉴定

(1)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2)我司遵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只向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应的期货资管产品,若您有意购买期货资管产品,请您确认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一)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人(本机构)已经理解国家有关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确认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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